华能海南 南山电厂2×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全厂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1-200)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三亚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 南山电厂2×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全厂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建设地点: 华能南山电厂位于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内最南端,东距三亚市区约44km,北距环岛高铁崖州站约7km,西距南山港约1.5km。毗邻大小洞天和南山寺两个5A级旅游区。
2.4本标段招标范围:本标合同工作范围包含华能南山电厂2台46万千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全厂安装工程施工,且包括建筑、安装、调试、工程结算等工作,配合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审计、创优等工作。
2.5项目建设工期:2022年12月开工;2024年10月5号机组投产,2024年12月6号机组投产。
本标段施工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暂定 67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2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28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壹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揽不少于两台9F级及以上燃机机组全厂安装施工工程的投产业绩或不少于两台6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全厂安装施工工程的投产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合同履行情况(提供机组投产移交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给予评价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资格能力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近7年,担任不少于1项F级燃机机组或1项600MW级以上火电机组全厂安装标段施工工程的已完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且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12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单位须与承包人单位名称一致。(中标项目经理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并提供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项目经理在近5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2.4 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