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9-QT-03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全厂生产用机动车辆维保(第二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山东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6个月(3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9-QT-03601 |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全厂生产用机动车辆维保项目 | 对全厂范围内生产用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缺陷消除和大修工作。本项目范围内各类型车辆的具体型号、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表。服务期为三年(36个月)。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全厂生产用机动车辆维保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5.资质要求:具有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
6.业绩要求:近5年(从2017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车辆或工程机械检修维护的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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