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18/17-SG-070)
一、 招标条件
南京国电南自美康实业发展 江宁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已由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南京市江宁区
2.2 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江宁园区,地处水阁路东北部,长青街东南部,汇水面积约21公顷。新建雨水检查井约223座,新建砼排水管DN200-600共约4556米,新建雨水口约207座,雨水出墙PVC160管约580米,新建污水检查井102座,新建PE管DN200-400共1747米,污水出墙PVC110管约127米,管道清疏约1000米;道路路面拆除修复约6058㎡等,分两个片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SG-0702 | 江宁园区雨污分流改造 | 国电南自江宁园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 500 |
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宁园区雨污分流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2个单项合同造价1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道相关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9.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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