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科尔沁右翼前旗风电项目和华能突泉一期风电项目涉网设备及通讯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8-3-14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突泉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科尔沁右翼前旗风电项目和华能突泉一期风电项目涉网设备及通讯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科尔沁右翼前旗风电项目和华能突泉一期风电项目涉网设备及通讯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镇、突泉县
2.2 规模:200MW和300MW
2.3 建设工期:2022年7月-2022年12月
2.4 标段划分:华能科尔沁右翼前旗风电项目和华能突泉一期风电项目涉网设备及通讯系统采购项目及通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标段包1)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涉网设备电能量采集系统、调度数据网接入及二次安全防护设备、通讯设备等,详见设备清单汇总表。
2.6 交货地点: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镇、突泉县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交货。暂定2022年9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2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不少于3项光传输设备合同业绩扫描件,并提供用户运行证明。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光传输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
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投标,如果产品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业绩金额多者优先,业绩金额相同时,以最先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