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化工三剂2025年硫磺框架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鄂尔多斯煤制油公司煤液化装置、加氢稳定装置是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的核心装置,为保证催化剂在核心装置使用过程中流化态下的活性,须注硫维持循环氢中的硫化氢浓度,同时为了防止催化剂被污染,对注入的硫磺质量和硫磺杂质含量有着严格要求,其中要求不得含有对催化剂有害的重金属离子,不得含有影响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的其他杂质(如氯离子)。
招标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吨)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硫磺\含量≥99.5%,固体 国标GB/T 2449.1-2021 工业硫磺B级(一等品) |
2100 |
交货期为接到通知后3日内到货。计划到货周期:2025年1月15日-2026年9月30日。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
液化中心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硫磺或第4.1类易燃固体。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硫磺或第4.1类易燃固体);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有效期内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硫磺或第4.1类易燃固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采购量不少于200吨的硫磺供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2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3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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