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5供货地点:指定市区内 1 个点位送货,每日需按约定送货时间准时配送到指定点位。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配送。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限价:蔬菜、水果、干调、肉制品、水产品等与哈市大型超市(比优特、大润发、中央红等)或哈市大型生鲜超市等同类商品同等质量商品价格折扣系数不得超过0.90,食用油、奶(饮料)和蛋类商品价格折扣系数不得超过0.98。 实际配送项目及用量依照甲方提供清单量。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2.10计划投资额:预计投资共计约120万元。配送的数量以各单位实际验收为准;具体结算金额已实际配送数量为准。(计划投资额仅为前期预估数额,不作为结算依据,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供应商须充分考虑预估数量与实际发生量的偏差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授权委托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1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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