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遴选。 一、项目名称: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二、采购编号:WXZB2024-1733-23701 三、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配送范围为河南省网上集中采购的临床所需药品(不含中药颗粒剂、非治疗性大输液及其他不符合医院用药政策的药品)的配送及服务。 2.服务期限:3年(一年一签)。 3.入围家数:选定5家配送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符合《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相关要求。 3.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配送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应具有与所配送药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和人员,药品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医院临床需求,且需提供近一年的药品储存与配送业绩证明(需提供承诺函及业绩证明) 5.供应商配送的药品必须为河南省网上集中采购的临床所需药品,并满足药品配送“两票制”的要求,同时网采率达到100%、“两票制”执行率达到100%、配送率达到90%以上(不包含有规定除外的药品品种),并提供承诺函及近一年的配送数据证明。 6.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电子缴费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通过“中国 ”网站 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如投标人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提供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遴选公告发布之后。 11.供应商需具备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其他特殊情况下具有较强跨区域调拨能力,急救药品能确保2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24小时配送到位(以网上接到订单起计算,特殊情况下按照工作人员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时间),节假日能照常配送(特殊情况下需实现7*24配送)(需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遴选文件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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