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中煤永城1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中煤永城1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由陈官庄乡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马牧镇24MW分散式风电项目、马桥镇48MW分散式风电项目、十八里镇18MW分散式风电项目和卧龙镇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组成,5个子项目为分别核准项目。
陈官庄乡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陈官庄风电”)位于河南省永城市陈官庄乡,周边道路能够满足风电设备大件运输的要求。本项目拟设计安装5台6000kW风力发电机组。
马牧镇24MW分散式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马牧风电”)位于河南省永城市李寨镇,周边道路能够满足风电设备大件运输的要求。本项目拟设计安装4台6000kW风力发电机组。
马桥镇48MW分散式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马桥风电”)位于河南省永城市马桥镇、李寨镇。周边道路能够满足风电设备大件运输的要求。本项目拟设计安装8台6000kW风力发电机组。
十八里镇18MW分散式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十八里风电”)位于河南省永城市十八里镇,周边道路能够满足风电设备大件运输的要求。本项目拟设计安装3台6000kW风力发电机组。
卧龙镇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卧龙风电”)位于河南省永城市卧龙镇,周边道路能够满足风电设备大件运输的要求。本项目拟设计安装5台6000kW风力发电机组。
五个项目合并配套独立储能25MW/50MWh(位置拟定中煤永城火电基地)。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属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内容:
1)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风电项目(含配套独立储能25MW/50MWh)、配套的110kV升压站(集控中心)、进场(110kV升压站、35kV开关站)道路、风电临时道路(现有道路加固)、正式进场及检修道路、涉及的全部35kV集电线路、箱变、35kV开关站、SVG等全部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审查、专家论证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完成本项目(除甲供外)所有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35kV集电线路、电缆、钢芯铝绞线、光缆、110kV升压站(集控中心)、35kV开关站等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其中以下设备采用业主采购结果:风机、塔筒(含桁架、锚栓)、箱变、储能电池预制舱、PCS预制舱。
3)完成本项目土建(含临建)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塔筒(含桁架)、锚栓、箱变、35kV集电线路、电缆、储能设备、110kV升压站(集控中心)等土建(含临建)、安装及整体调试、试运行、项目整体验收等工作。
4)配合本项目建设以及投产所需的相关合规文件、支持性文件等政府审批、行政许可等手续,落实项目的建设条件和投运条件。
5)负责落实目标项目的土地资源,确保不涉及任何用地方面制约因素,实际租地面积需满足项目安装建设风电150MW容量的要求。投标人协调与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签署土地补偿协议,负责协调本项目全部用地工作,其中风机(含混塔基础、桁架塔基用地)、箱变、升压站、开关站占地为永久占地,所需占地费用(含青苗补偿、土地赔偿费、流转手续费、土地出让费、社保费等)由发包人负责支付;集电线路塔基、场区道路(检修道路)、直埋电缆沟占地为租地,租地费(含20年地租、青苗补偿、土地赔偿等费用、流转手续费)由投标人负责协调,发包人负责支付,施工便道、弃渣场、施工影响区为临时占地,临时占地补偿费由投标人负责。
6)运用国内外先进前沿技术打造智慧基建、智慧风电及升压站实现无人值守。智慧基建技术规范书详见发包人附件21。
7)完成本项目所需生活设施建设。
8)招标文件中虽然未列出,但对于一个风力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投标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9)投标人负责在各场站数据终端预留充足接口,便于区域运维中心进行数据采集。
10)投标人负责将电化学储能监测信息预留接口接入区域运维中心,监测范围包括电化学储能电站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变流器(PCS)、消防系统、网络安全运行环境以及其他重要电气设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附件一“项目概况和工程范围”。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12月25日至2025 年12月25日全容量并网发电(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建设地点: 河南省永城市(具体位置以发包人指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资格要求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含投标截止当日),同时具有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的EPC总承包投运业绩(2个)及装机容量50MWh及以上的储能电站的EPC总承包投运业绩(1个)。
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投运业绩要求的材料包括:合同扫描件+投运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需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甲方盖章的完工证明、移交证明或竣工验收签证等能有效证明项目投运的证明材料。
3.3资格要求3:拟派团队人员要求。
(1)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
2)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须提供从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100MW及以上风电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2)设计总工程师(设计经理)需满足以下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结构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和设计总工程师无在建承诺书)
2)须提供从2019年1月1日以来有至少一项100MW及以上风电设总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说明:上述关于“主要人员”的业绩要求,须提供有效合同及任职证明文件(合同中能体现“主要人员”姓名的可不单独提供任职证明文件;若合同中不能体现的,可由合同中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自身出具任职证明文件,任职证明文件须盖章)。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提供的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扫描件或其它电子图片。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响应,投标将会被否决。
(4)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并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官网或者权威网站查询为准,相应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但应按照评标办法中“投标文件格式”评分条款对投标人酌情扣分;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应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经理”“设计总工程师(设计经理)”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招标人同意。
(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应覆盖开标日期,并有证书本人签字。日期过期或证书缺少签字的,允许澄清补正,成功澄清补正的,视为满足相关资格要求,但视为投标文件编制质量较差,评审时按“相应评分办法”(如有)处理。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均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 2024年11月22日9:00:00 到 2024年11月29日17:00:00 。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4年11月22日9:00:00 到 2024年11月29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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