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鞍山公司、葫芦岛公司2025年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1年)打捆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鞍山热电有限公司、建有2台58MW热水锅炉,于2006年建成投产供热。 葫芦岛热电有限公司有两座热源厂,西部热源厂拥有5台70MW热水锅炉2011年建成投产供热。CBD热源厂拥有2台46MW热水锅炉2012年建成投产供热。环保设备:鞍山、葫芦岛两公司上述9台热水锅炉全部配套布袋除尘器系统、氧化镁湿法脱硫系统、魔豆PTX3脱销系统,三个热源厂除尘系统均建有灰库,存储除尘系统细灰,炉渣产生后立即运走,不能在厂区存放。
招标范围:供暖期鞍山、葫芦岛9台锅炉全部运行。投标人需将招标人合同期内锅炉运行产生的固废装车、清运,最终安全处置并综合利用、出具固废评估报告完成评估报告公示备案工作。合同期产生的固废,总计(暂估)9万吨/年,(鞍山公司1万吨、葫芦岛公司8万吨)以出厂检斤计量重量为准。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粉煤灰或灰渣处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5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