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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绿化、保洁服务(3年)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7    
核心提示:清苑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绿化、保洁服务(3年)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
         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2024-2027 年绿化、保洁服务(3  年)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2024-2027 年绿化、保洁 服务(3 年)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莲池南大街 2536 号

2.4 建设规模:600MW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7 日,1095 日历天。 (以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服务期限为 3 年)

2.6 招标范围: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2024 年-2027 年绿化保洁服务(3年),主要包括厂区所有乔木、灌木、草坪等植物的绿化养护工作(绿化面积  约 5 万平米,其中办公楼、宿舍楼等厂区非生产区域约 0.86 万平米、烟塔、球 仓等生产区域约 4.2 万平米);厂区所有道路清扫(道路长 8600 米,面积

3.74 万平米。其中专项道路长 2400 米,面积约 1 万平米),包括运灰渣膏道路 (道路长 1240 米,面积 4936 平米)、汽运煤道路(道路长 1160 米,面积

4640 平米);办公楼(面积6162 平米)、职工宿舍楼(面积 3850 平米)、燃 料楼(面积 2442 平米)、维护楼(面积 3278 平米)、铁路信号楼(面积 1060 平米)等行政区域的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和卫生间、楼梯、电梯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外健身区和篮球场(面积 510 平米)和生产现场公共卫生间(面积 45 平 米)的日常管理保洁、消杀服务;全厂垃圾清运(年垃圾量约 4000 立方,其中 生活垃圾的年垃圾量约 1000 立方,生产垃圾年垃圾量约 3000 立方;全厂 7 座化粪池和其对应的 13 个 收集井清掏,及其所连接管道的疏通(年清掏量约600 立方);以及招标人交办的与合同规定服务内容有关的临时性工作。 人员数量需求:服务人员人数不得少于 19 人。

服务期限: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7 日,1095 日历天。 (以具 体合同签订生效时间为准,总服务期限 3 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时, 项目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在服务标准、服务范围和服务价格 不变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有其他 特殊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 2 项相关业绩(绿化、保洁合同均可, 如同一合同中同时包含绿化和保洁服务范围,视作一项业绩),且合同服务期 1 年及以上。投 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服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 键信息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绿化或保洁项目负责人业绩, 需提供投标单位连续 6 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  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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