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舟山电厂2024-2027年行车、起重机特种设备维保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外山嘴,目前建设有舟电二期1×315MW、1×350MW和三期2×660MW机组。公司距离定海城区15公里,距离白泉镇5公里,交通便捷,符合本工程物资的运输。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本采购标的的服务范围包括对 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公司范围内行车、起重机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操作,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保证特检所检验合格并取证。它包含了对设备定期进行巡视检查、保养、按定期制度向设备添加油、脂,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治理设备的漏泄等;以及日常起吊指挥、叉车、起重机、升降机操作等工作;
(2)投标人负责在合同期内对汽机房行车吊钩进行一次无损探伤检测,并负责检测所需全部费用。
(3)投标人负责每年对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经行一次检测,进行重新校验标定,并负责检验所需全部费用。
(4)投标人负责在每次机组大、小修开始前20天至检修结束,单独加派日常维保以外不少于2人,全程参与起重设备维保工作。
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服务工期:本服务计划于2024年10月01日开始,至2027年09月30日结束,总服务期限36个月。 服务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外山嘴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资质)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包含升降机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机组全厂起重机(包含行车、升降机)维护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成维护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8-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8-19 0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