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哈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同德县交界处的班多峡谷内,距峡谷出口约6.5km,距上游规划的尔多梯级电站约79km,距下游班多水电站、羊曲水电站和龙羊峡水电站分别为6.5km、75km和176km;电站距左岸兴海、右岸同德县城分别为55km、38km;距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公路里程约339km,距海南州州府公路里程186km。G109线、G214线、S101线、S311线、S307线衔接下游班多水电站对外专用公路可抵达下游班多水电站。班多水电站至茨哈峡坝址现有简易公路相通,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茨哈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同德县交界处的黄河干流茨哈峡峡谷内,上、下游梯级分别为规划的尔多水电站、已建的班多水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0.7万km2,水库正常蓄水位2990m,电站推荐装机容量4200MW。茨哈峡水电站建设征地区涉及征占(用)地总面积约106949亩,其中永久征收土地约96027亩,临时征用土地约10822亩。本项目坝区及库区涉及海南州兴海县、同德县、果洛州玛沁县。
1.2招标范围与工期
1.2.1招标范围(不限于)
(1)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完成茨哈峡水电站用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三区三线”查询工作;
(2)完成茨哈峡水电站用地预审报批资料组卷工作;
(3)开展茨哈峡水电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技术服务,报件资料由县、州、省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并上报自然资源部取得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
1.2.2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90日内完成茨哈峡水电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资料组卷并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后,90日内上报自然资源部并取得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
1.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青海省省内至少1个或以上大中型水电项目(水利工程、抽水蓄能、水电站工程)用地预审报批技术服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土地预审意见或选址意见书)。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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