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现有34座换热站加装52台吸收式大温差换热机组;新建5座换热站加装5台吸收式大温差换热机组。
2.3 标段划分:蒙东公司鄂温克热力分公司吸收式大温差换热站及配套热网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鄂温克热力分公司吸收式大温差换热站及配套热网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在现有34座换热站加装52台吸收式大温差换热机组的基础、设备安装以及站内设备的拆除、移位、管道连接、试运等工作;新建5座换热站加装5台吸收式大温差换热机组的基础、设备安装、管道连接、站房土建工程、站房外部配套的电力、给排水接入工程、站房内部配电、给排水、照明、装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投标人近年来(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市政工程换热站或换热机组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相关合同及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2)投标人近年来(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电力工程供热首站或隔压换热站或换热站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相关合同及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3人员资格要求:
3.2.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技术负责人不少于2人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安全负责人不少于2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作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有在建业绩而参与项目投标作为拟投入项目经理且执行项目时间存在重叠的,须提供甲方(建设单位)出具的“已变更证明”或“工程竣工证明”或满足上述法规规定的其它说明;同时必须为上述人员提供在本单位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带有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网站截图)。
3.2.3.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为授权委托人提供在本单位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连续12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带有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网站截图)。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准转包和违法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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