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伊敏河宾馆、伊敏煤电宾馆后勤物业工作量承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2.2 服务内容:投标人负责伊敏河宾馆、伊敏煤电宾馆经营范围内的后厨、后勤、堂食、办公区域、公寓的保洁、会务服务、零星维修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服务期:伊敏河宾馆自合同约定日开始起3年,伊敏煤电宾馆自合同约定日开始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工作量或工程量承包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
3.2.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其他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派的厨师须提供健康证扫描件,并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16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6月2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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