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伊宁市巴彦岱镇干沟村智慧能源电厂
2.2 项目规模:热电联产1×12MW +1×3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次实施的所有设备应于合同签订后20日内全部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所有的设计、采购、制造、运输和储存、施工、安装、调试、检验、试验、试运行应在30个日历日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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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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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锅炉SCR脱硝系统施工 |
本次实施工程为2号锅炉SCR脱硝实施项目的供货、施工安装及调试,包括整个2号锅炉SCR脱硝技术实施项目的所有的设计、采购、制造、运输和储存、施工、安装、调试、检验、试验、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培训以及直至工程的最终移交的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锅炉SCR脱硝系统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燃煤机组SCR脱硝改造或施工业绩,或至少1项超低排放改造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07 12:02到2024-05-1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