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由林甸县青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220kV升压送出工程,该项目区建设场址位于大庆市林甸县花园镇境内,大庆市林甸县以南,距林甸县县城35km,G301国道和绥满高速公路位于场址区西部,光伏场区位于大庆水库的东北测,黑鱼泡滞洪区北侧。2024年建设规模2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220kV升压站建设规模200MW,新建1台200MVA主变压器。本期220kV线路1回,220kV侧采用线变组接线。主变35kV侧配置接地变及小电阻装置1套,本期35kV线路10回(2回储能),35kV系统采用扩大单元接线,设置两段母线,每段母线均接入4回线路、1套动态无功补偿装置、1回储能;升压站共有两路站用电源,35kV I段接入1路站用电源进线,另1路采用外引。主变高压侧中性点采用直接接地或间隙接地方式,35kV侧采用小电阻接地方式。
1.2招标范围1.2.1本次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220kV升压站控制电源设备。
1.2.2交货地点:大庆市林甸县20万千瓦草光互补光伏复合项目场址指定地点,车上交货。
1.2.3交货时间:2024年6月15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买方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
资格的控制电源系统设备生产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向国内至少2个11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提供过控制电源系统设备,且该设备具有1年及以上的成功运行的经验(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
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3月28日18:00时至2024年4月8日0:00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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