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大庆绿源和平风电场、新海风电场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养护招标人为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2年度大庆绿源和平风电场、新海风电场场内道路及吊装平台养护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华能和平、新海风电场
2.3招标内容
1.招标内容
1)进场道路的养护(进场道路春、夏、秋季的养护和冬季清雪)。
2)风场场内道路的养护(风场场内道路春、夏、秋季的养护和冬季清雪的养护),维护期间必须保证风场道路宽度、长度不受侵犯。
3)各风机机位吊装平台的养护(各风机机位吊装平台春、夏、秋季的养护和冬季清雪,包括铺设铁板、平整场地等工作内容)。
4)各风机机位箱变维护平台及过道内杂草的清除(包括卫生清理)。
5)辅助生产维护、吊装用大型机械及车辆进出现场(包括吊装用车及生产用车在风场道路行驶中受阻的拖拽事项)。
6)养护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道路构筑物、道路附属设施等。
7)负责除配合吊装作业所需要的土建用料外其他所有建筑材料的供应。
2.4招标范围
1)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道路构筑物、道路两侧排水沟清理、道路附属设施(警示牌、护栏、)的养护等。
2)和平风场道路:共83.787Km,路宽4.5m;新海风场道路:共32Km,路宽4.5m。
3)吊装平台:和平风场64个(20m×20m);新海风场32个(20m×20m)。
2.5合同期:2022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5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未被 黑龙江新能源分公司列为违规供应商(处理意见为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理期内或曾被列为违规供应商(处理意见为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但处理期已满。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9.01.01-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2项合同额不低于80万元的道路施工或维护工程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合同范围、合同总价款、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2月9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2月15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