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公司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委托运行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公司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委托运行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燃料系统为一期工程2×600MW机组配套设计的,承担着机组所需的上煤以及煤炭中转任务。燃煤从宝日希勒露天矿工业场地一级破碎站后的分流站接口,通过单路长距离曲线带式输送机运输进厂,运距约2.35km。
输煤系统的控制采用自动控制、远方单操、就地操作三种方式,所有指令操作和按键操作设有二次确认,所有操作设备设有检修挂牌。运煤系统中配置工业电视作为辅助监控系统。
皮带机、碎煤机、滚轴筛、犁煤器为输煤系统的主要设备,分别承担着上煤、碎煤、筛煤、配煤等任务。除尘器、除铁器、取样装置、电子皮带秤、链码校验装置等为辅助装置,分别承担着除尘、除铁、采样、计量、计量精度校验任务。此外,输煤系统还配有完善的消防、水冲洗、排污、皮带水雾加湿等系统。
另设置有5000吨事故煤场,接卸汽车来煤,事故煤场设有一组共2个地下煤斗及轻型封闭结构构成。每个煤斗分别设置有一台振动给煤机。若发生1号皮带故障,采用汽车运煤方式,厂内事故煤场燃煤通过2个事故料斗、2台振动给料机、0号带式输送机、2号皮带、滚轴筛、碎煤机、3号皮带、4号皮带,最后经犁煤器将煤卸入原煤斗。
输煤系统构成:
1个5000吨储存能力的事故煤场。
系统设置共8条皮带机。
滚轴筛、碎煤机各2台。
地下煤斗2处,振动给煤机2台。
自动取样装置1套。
循环链码校验装置3套。
犁煤器27台(双侧犁煤器26台;单侧犁煤器1台)。
除尘装置20台。
电子皮带秤3套。
带式电磁除铁器1台。
盘式电磁除铁器4台。
其他辅助设备如缓冲滚筒、三通挡板、排污泵、含煤废水水处理设备等。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燃煤接卸任务,并按要求投运各附属设备。(2)负责煤场的管理工作;在事故情况下,采用汽车运煤时,负责组织煤车堆放、运煤磅单的收集、整理、记录工作。(3)负责燃料区域所有设备、PC段、MCC段停送电操作。(4)负责对输煤系统各设备和消防系统设施的日常检查、试验工作。(5)负责配合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消缺,并协助做好消缺后的验收工作。(6)负责做好燃料各系统的防寒防冻、积煤积粉检查和防火工作。(7)做好招标人公司要求的其他与燃料运行生产有关的工作。投标人食宿自行解决,食宿费用自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计划服务期:2021年10月01日至2022年09月30日,总服务期12个月,(开工日期可能随招标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机组输煤系统运行或矿山输煤系统运行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18 15: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24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