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中心脱盐水保障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热电中心脱盐水保障项目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项目概况: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生产水管网2007年交付使用,材质为Q235B。运行至2016年9月,生产水管网陆续出现腐蚀泄漏。管线腐蚀泄漏给全厂供水造成极大隐患,特别对热电、循环水用水大户影响较大,热电、循环水停运将直接导致全厂停车。
由于pH值越低对碳钢管道腐蚀越严重,膜处理后生产水pH值较低。利用氢氧化钠调整pH值至8以上供全厂使用,平均每年消耗约800吨氢氧化钠,导致供水盐含量增加,而热电中心又需利用树脂进行脱盐处理,加碱造成化学水处理负荷增加,平均每年增加硫酸消耗量为223吨,增加中和废水量为2万吨。
为了彻底解决上述问题,本项目拟新铺设预脱盐水专线直供热电中心和第一、三循环水站,具有较好经济效应和环保效益。
(2)招标范围:投标人应负责热电中心脱盐水保障项目范围内(包括与现有装置的设备、管线碰头)的采购、施工、三查四定尾项整改、单机试车,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包括按照提供图纸进行工程建设,按要求进行拆除工作,原绿化区域施工需要按要求恢复等。具体见第七章工作范围。
中标方应在现场设置垃圾分类临时存储设施,所有施工垃圾应执行《业主管理规定中工业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合法、合规自行处置,如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
2.2其他:(1)计划工期:总工期107天, 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10月30日。
(2)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3)工程档案:执行内蒙古建筑施工工程档案标准。
(4)项目建设地点为:伊旗上湾马家塔神华煤制油厂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生产企业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工程施工已中交(交工)/投用1年或以上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是工程并且已中交(交工)或已投用1年或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并 在投标单位注册)和有效的B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生产企业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盖章的用户证明(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及以上。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6-15 0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6-2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