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1. 招标条件
本人才基地B栋实验楼集中数据机房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实验室内影响数据机房设备安装的旧有设施、设备、管线的拆除,机房结构的加固、断水、装修和封闭。满足机房内的配电系统、暖通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机柜安装、标识以及综合布线等系统的施工。机房竣工后配合试运行。集中数据机房的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满足人才基地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各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以上。
3.2.2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投标人近三年(2018.1.1-至今)应有至少一项的合同金额1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数据机房类似业绩。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5月22日9时起至2021年5月31日17时止。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