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主厂房空气处理机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主厂房空气处理机组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详见招标公告,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留有扩建4×1000MW燃煤机组的条件。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括:采购主厂房区域空气处理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括组装式空气处理机组、柜式空气处理机组、风机盘管式机组及其控制系统的设计与供货。
2.1.3交货期:1号机组设备2022年4月,2号机组设备2022年6月
2.1.4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国内600MW或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主厂房空气处理机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4-3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5-12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