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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壹号二期剩余住宅尾盘代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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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4-01-25 11:0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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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发展置业 (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广发壹号二期剩余住宅尾盘代销服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二)项目名称:广发壹号二期剩余住宅尾盘代销服务。

(三)销售价格:小户型3000元/㎡,大户型2485元/㎡。

注:广发壹号二期剩余住宅尾盘代销最终采取“底价专销”模式进行销售。供应商在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按整体同比例上浮进行报价,报价最高者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以其最终报价上浮比例折算出各户型销售价格作为其专销底价(如报价为10%,则其专销底价为:在销售价格的基础上统一上浮10%。即:小户型3300元/㎡,大户型2733.5元/㎡),最终销售价格较其专销底价溢价部分作为其推广费用和销售佣金。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项目概况:广发壹号二期项目位于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与木桥街交汇处,邻近广安火车南站、客运枢纽总站、公交总站三大交通枢纽,交通便利。项目由市直属大型实力国企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开发建设。项目为商住楼一体楼,建筑面积约2.5万方,集精品住宅、高端酒店、休闲商业为一体。项目总层高12层,其中1-4层为休闲商业及高端酒店,5-12层为精品住宅。项目精品住宅总计224套,截止目前项目已销售188套,剩余36套未售,未售面积共2260.73㎡。

二、服务要求

(一)广发壹号二期剩余住宅明细:

序号

幢号

楼层

房号

户型

分类

实测面积(㎡)

1

4

5

510

E1

小户型

43.35

2

4

5

516

E1

小户型

43.35

3

4

5

517

E1

小户型

43.36

4

4

5

518

E1

小户型

43.35

5

4

5

519

E1

小户型

43.36

6

4

6

607

E4

大户型

98.83

7

4

6

608

E4

大户型

103.00

8

4

6

610

E1

小户型

43.36

9

4

6

615

E1

小户型

43.36

10

4

7

702

E1

小户型

43.36

11

4

7

703

E1

小户型

43.36

12

4

7

705

E1

小户型

43.36

13

4

7

707

E4

大户型

98.83

14

4

7

708

E4

大户型

103.00

15

4

7

714

E1

小户型

42.72

16

4

7

716

E1

小户型

43.36

17

4

7

717

E1

小户型

43.36

18

4

7

718

E1

小户型

43.36

19

4

7

719

E1

小户型

43.36

20

4

8

805

E1

小户型

43.36

21

4

8

807

E4

大户型&

98.83

22

4

8

808

E4

大户型

103.00

23

4

8

810

E1

小户型

43.36

24

4

8

814

E1

小户型

42.72

25

4

9

907

E4

大户型

98.83

26

4

9

908

E4

大户型

103.00

27

4

10

1014

E1

小户型

42.72

28

4

10

1015

E1

小户型

43.36

29

4

10

1017

E1

小户型

43.36

30

4

11

1102

E1

小户型

43.36

31

4

11

1106

E1

小户型

43.36

32

4

11

1107

E4

大户型&

98.83

33

4

11

1108

E4

大户型&

103.00

34

4

11

1120

E1

小户型&

43.36

35

4

12

1207

E4

大户型

104.24

36

4

12

1208

E4

大户型&&

108.65

合计






2260.73

注:户型图详见公告附件。

(二)合作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三)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次月结算上月的推广费用和销售佣金。

三、参与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参与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或上传资料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10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

①以现金形式。须通过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申办保函。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三)保证金的退还

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注:供应商未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并将保证金余额直接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采购人处置。

(五)履约保证金:采用扣留履约保证金模式,即每月结算推广费用和销售佣金时,暂扣5%作为履约保证金,扣留最高上限为20000元,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扫描件加盖鲜章】。

(三)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提供扫描件加盖鲜章】。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4年1月26日09:00至2024年1月30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广安分所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意向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正向多次)的方式,价高者中。供应商在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按整体同比例上浮进行报价,报价最高者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以其最终报价上浮比例折算出各户型销售价格作为其专销底价(如报价为10%,则其专销底价为:在销售价格的基础上统一上浮10%),最终销售价格较其专销底价溢价部分作为其推广费用和销售佣金。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0%;

(2)加价幅度:0.1%;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5)竞价时间:代理机构在公告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各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八)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被取消或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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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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