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 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国信安信息产业基地 | ||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743607815Q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
所在地区 | 四川 成都市 高新区 | |||
住所/注册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四、划款条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和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不限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每个标的的加价幅度100元/次,延时报价120秒。
2、设备存放于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蓝安路三段209号,投资方需于买卖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转移,因转移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包装费、保险费及税费等)由投资方承担,设备交付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投资方承担,出让方不对设备的质量及维修问题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该企业最新招商
电力招标网 |网络实名:1.电力招标 2.电力招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