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绿色产业园区高原绿色环保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1、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业绩中“投标人自2019年5月1日以来每增加一个企业类似业绩加2分”更正为:“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每增加一个企业类似业绩加2分”.
2、本项目控制价不含组价的CJZ文件现补充上传。
3、其他内容不变,请各单位自行下载本次补遗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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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红原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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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同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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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