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生态农副产品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四标段
补遗02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汉源县生态农副产品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四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1中“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中“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②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其余资质由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修改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②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余资质由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4.1中“招标文件的获取”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01日至2022年10月 12日登录”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 21日登录”;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 月27日09时 30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7日09时 30分”。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中“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2022年10月16日17&时00分前”修改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2022年10月27日17&时00分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中“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2022年10月11日12时00分前”修改为“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2022年10月22日12时00分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中“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2022年10月11日17时00分前”修改为“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即2022年10月22日17时00分前”。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投标有效期”中“投标保证金须在2022年10月26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日历天)17时00分前到账”修改为“投标保证金须在2022年11月06日(即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日历天)17时00分前到账”。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汉源县工业园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