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飞仙至龙门旅游节点提升打造项目、芦山县太平镇墨冰花花岗石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EPC项目已由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03-511826-04-01-891497】FGQB-0029号、川投资备【2205-511826-04-01-198368】FGQB-00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源补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芦山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 / ,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1标段划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芦山县飞仙关镇、龙门镇、太平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飞仙至龙门旅游节点提升打造项目:1、新建狮子山地理标识、观景平台,青羌水寨生态停车场,飞仙湖房车营地、旅游厕所、观光休闲亭、休闲茶室、步游道、栈道等基础设施,合计占地面积约25000平方米;修复提升景区场镇亮化、绿化、道路、管网等。推动飞仙关景区与飞仙关南北场镇深度融合发展。2、龙门游客接待中心改造提升。3、山地轨道车采购安装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4、震中广场至付家营新建约300米长的公路。 ②芦山县太平镇墨冰花花岗石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对位于太平镇大河村的原墨冰花花岗石采矿矿区进行综合生态修复利用,通过复绿、清淤、物源堆积物清除、档护设施建设等措施,对原矿区裸露土地、堆积物进行生态修复,并合理开发利用好物源堆积物。 ③项目总投资暂定为28000万元。其中工程费23369万元,设计费53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工期:建设工期360天(其中施工工期330天,设计工期30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相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满足)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能力要求 近3年无亏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注: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 3.1.4 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证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设计单位); (3)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 (4)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 3.1.5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施工单位)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身份参与过国内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1个。若联合体施工单位有两个及以上的,任意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在国内承担过总投资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1个。 3.1.6 其他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4)类似工程业绩为在建或已完工。已完工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与金额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在建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或中标(中选)通知书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等相关内容,则投标人还须提供施工许可证扫描件或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等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满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为境外企业提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企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9月22日至 2022 年9月26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R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雅安 市(州))(网址: http://www.yaggzy.org.cn )—“登录”—“ 建设工程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10月13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456 号雅安政务中心 B 区 2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上发布。 |
招标人名称:芦山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罗纯山南路208号主楼6层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835-6520896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2栋1单元19层1902-1904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28-83175755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