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计量施工类项目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0220019566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计量施工类项目框架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出资比例为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广东省(不含深圳)。
2.2项目概况:详见项目招标范围及标的物清单。
2.3招标范围:(1)项目范围: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不含广州供电局)2025年计量类营销技改、修理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与调整计划中新增的项目(含营销应急项目、不含配网整线成片改造项目)。营销技改项目指低压集抄改造、计量自动化终端(含智能计量终端)改造、电能计量装置改造(含专公变和厂站)、信号盲点改造、计量组合互感器、新型负荷管理系统现场控制回路改造等项目。营销修理项目指电能表、表箱、售电管理装置、北斗卫星抄表装置等计量装置批量更换、修理、用户开关代建等项目。营销应急项目指电网抢险救灾、设备设施抢修或消缺等项目。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最终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实际投资计划下达及项目建设单位实际委托开展的项目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新增则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项目建设单位调整后、新增的为准。
(2)发生大规模抢修时中标单位须接受广东电网公司统一调遣开展应急抢修工作,依据应急调遣令由受灾单位应急指挥中心安排组织中标单位开展抢修工作,并在抢修工作完成后及时与受灾单位签订合同,结算方式参照《电网台风抢修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类应急抢修工程费用计列指导意见(试行)》及原合同中标费率,中标单位应在抢修工作完成后45天内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工程量签证单、抢修前后照片、审定的预(结)算表、竣工图等立项资料编制。
2.4承包方式:(1)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甲供设备材料范围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货物集中、属地化采购目录的相关要求。施工单位负责提供的材料需满足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2)中标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需使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管控平台等业务系统(具体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为准),并配备视频监控设备,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现场作业按照《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业现场智慧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现场作业风险管控业务指导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承包商作业班组“2+N”管控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智慧视频监控及现场安全作业,以上相关文件如有最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招标分类:框架招标(框架招标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招标结果有效期之内,建设单位可以通过订单合同或委托单等方式委托中标单位开展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时间以下达的营销项目投资计划为准)。
2.7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2.8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万元) | (万元) | 特殊包 | (万元) | ||||||||||||||||||||||||||||||||||||||||||||||||||||||||||||||||||||||||||||||||||||||
备注:1、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及正式投资计划内下达的项目为准。部分标段可能出现协议期内少于预计需求的情况,请潜在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3.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2.8 其它关键要素: 1、项目类别:工程 2、工作内容:(1)工作内容:施工范围内的拆除、安装、调试、移交、配合验收工作、启动调试和参加试运行、维护、保管、保修等相关工作,配合完成信息资料录入,配备智慧安全监督设备和配合开展施工现场的智慧安全监督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准。 3、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1)报价方式:采用投标费率的报价形式,结算时以费率为准。投标费率在100%以下(不含本身)且不低于其成本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费率在85%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3)结算方式:按实结算,工程竣工后,根据施工单位、 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价=由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审核单位对确认工程量计算的实际费用*中标费率,结算依据为: ①《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版)》; ②定额套用:《电网技术改造工程概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不足部分可参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22年版)》、《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具体执行附件《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工程类项目取费标准指引(2022年试行版)》; ③抢修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参照《电网台风抢修工程预算定额(2017年版)》《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类应急抢修工程费用计列指导意见(试行)》及原合同中标费率,中标单位应在抢修工作完成后45天内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工程量签证单、抢修前后照片、审定的预(结)算表、竣工图等立项资料编制。 ④编制基准期价差:执行施工期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和广东省电力建设定额站发布的最新调差文件; ⑤安装工程装置性材料市场价按南方电网及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最新发布的信息价(已招标的未计价材料价格按招标价); 建筑工程材料市场价按开工时期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计取。(注: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工程类项目取费标准指引(2022年试行版)》未涵盖的部分,以国家、行业部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发布的最新规范性文件为准。) ⑥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结算审核的基本收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效益收费由中标单位承担。造价咨询计价办法按粤价函〔2011〕742号文执行,具体以建设单位与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3.2专用资格要求 备注: 1.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资质有效期已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投标处理。 2.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使用电子注册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1日2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对于被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解除处理后首次推荐中标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异议递交电话:020-85124330、020-85125332、020-85124315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5126234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dgyljd@gd.csg.cn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7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1 12.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招标公告附件 (2)电网管理平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操作部分) (4)购标、下载、制作、上传、开标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部分)2.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黄新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