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发展事业部地材公开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物资) 地材 采购已具备招标 询比价 条件,根据中交物资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材料进行 公开询价 ,本次采购组织方为:新产业发展事业部。
二、物资数量、交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计量单位 | 暂估数量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石灰岩碎石 | 13.2-26.5mm | 投标人所供物资的生产厂家必须为业主方入围厂家 | 吨 | 56000 | 过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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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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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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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材 物资采购共计56000 吨,具体数量中标后以实际供应结算数量为准;
(二)交货周期:2026年12月前陆续交付完毕。
(三)交付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324省道与新镇南路交叉口西280米(三益商混)。交货地点为甲方通知的指定地点。
(四)计量方式:货物到场以后,碎石采取称重验收,即以买方计量标定合格的地中衡称量计重。与卖方发货单进行校对,质量不足部分从收货数量中扣除。
(五)质量标准:1.卖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2.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建筑用卵石、沥青混凝土碎石》GB/T14685-20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等的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买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三、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营业资格,具备标的物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若只允许生产商参与,可替换为生产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
(5)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资质,类似相关成功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
有效业绩的定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二)不得参加询价的情况
未取得法律法规定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范围以外业务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经营许可证件的;被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纳入黑名单的;过往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