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复兴大道延长线项目商品砼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0000014351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商品砼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商品砼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茂名市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一期)一一复兴大道延长线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境内,路线总体走向自东往西,起点接复兴大道与红旗北路延长线平交口,起点桩号为KO+000,途经白银镜村,终点接上南排大道,终点桩号为K3+732.887,路线全长3.733km。按双向六车道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60km/h,路基标准断面宽度为 33.5m。施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工程等。名市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一期)一一复兴大道延长线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境内,路线总体走向自东往西,起点接复兴大道与红旗北路延长线平交口,起点桩号为KO+000,途经白银镜村,终点接上南排大道,终点桩号为K3+732.887,路线全长3.733km。按双向六车道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60km/h,路基标准断面宽度为 33.5m。施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工程等。
工程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采矿路中交路建复兴大道延长线项目指定位置;
( 如需现场查看联系项目物装部:邬秋丰 ,联系电话:15147709031)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商品砼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商品砼物资,其质量需符合业主及监理要求,能外委试验检测合格,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2.2.3本次商品砼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生产商须有生产许可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
(2)生产要求: 商品砼生产厂家、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运输能力:自有车辆不低于20台四轴车(集团公司车队可列入自有),运距不得超过10公里;仓储能力:拥有自有码头,具备存储不低于1万m³砂石原材料场地。
(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0万元以上。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第三方专业检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