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辅材集采中心
加工件等物资询价函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一批加工件等(编号:FA00000151600),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4)信誉要求:投标人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应无信用问题。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相关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若有)。
(6)其他要求: 无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4)其他: 无
3、 标的: 加工件等 。
4、 质量要求: 国标 。
5、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6、 预计供货时间: 2024年11月30日 。
7、 交货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万汇城南区康平路中国交建地铁11号线施工现场,联系人:张振,联系电话:13253676793。
8、 计量及验收方式: 检尺 ,按件清点 ,随货携带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送货单 。
9、 技术要求: 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及图纸要求)。
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汽运或快递一次性供应,运费由供方承担,卸货费由需方承担 。
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含税总价最低),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
12、定价机制:
12.1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中标单价为实际结算价,供货期内单价不变)。
13、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结算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13.1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回款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开具着增值税专用发票。
13.2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13.3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