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燃油服务框架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编号:CG090006200191709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燃油服务框架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2.2采购:框架采购量执行要求:允许的上下限浮动比例按不设下限,上限为承诺采购金额的150%执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周期按以下原则确定:
(2)协议期届满,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项目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实际采购金额仍未达到承诺采购金额下限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框架有效期:框架协议生效时间(协议签订时间或上一个框架协议失效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6年12月31日2.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2.4采购分类:框架
2.5项目类别:服务
3.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
序号 | 内容 |
1 | 根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附录D三(一)5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目前,公司车辆燃油管理相关配套服务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提供,该公司现有190座燃油供应站,占全市燃油供应站的68%,平均各区油站大于12座。其他供应商覆盖率则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公司车辆燃油服务供应便捷性、应急性的需求。为避免影响公司车辆燃油正常使用,确保车辆燃油各项管控要求严格执行,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生活有序进行,现需继续从原供应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处采购燃油服务,故选择非招标采购的单一来源方式执行,符合制度要求。 |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采购对象类似项目业绩或 项目胜任力说明 | 邀请标包 |
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 | 1、中国石化深圳分公司深圳地区现有190座燃油供应站,占全部燃油供应站的68%,平均各区油站大于12座,满足公司车辆燃油供应便捷性、应急性的需求。 2、中国石化深圳分公司可为大客户提供网上营业厅等增值服务,实现24小时在线充值+油费分配,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报销,符合公司目前车辆油卡管理及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燃油服务框架单一来源采购[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燃油服务框架单一来源采购] |
4.公示至本公示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进行发布。
5.异议及投诉
5.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内提出,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采用邮件方式/传真方式
异议递交邮箱/电话:zbybyk@csg.cn/0755-88935677
5.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5-8893371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szgyljd@sz.csg.cn
5.3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采购方式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
采购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转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杨锋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4-11-11
- 编辑:cs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