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
蒸压加气混凝土隔墙板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金华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新塘垅安置房、丽泽教育培训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隔墙板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新塘垅安置房、丽泽教育培训中心):
新塘垄安置房项目位于金华市中央创新区(南区)综合开发项目位于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北侧为仙源路,西侧为南亚科技园,南侧为横五路(规划),东侧为双林街。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53547.5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94323.50平方米。拟建项目建筑性质为民用建筑,由15栋 14~26 层的高层住宅楼、1~2层的底层社区配套建筑及1层地下室局部2层地下室组成。
丽泽教育培训中心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神丽路以南,双林街以东,横六路以北,仙华南街以西。项目按48班(预留12班)小学规范高标准建设六年制小学学校一所建设。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149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06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8590平方米。拟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4幢教学用房、1幢图书室、1幢食堂、风雨操场、1幢多功能报告厅、室外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蒸压加气混凝土隔墙板采购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
2.2.2本次招标的蒸压加气混凝土隔墙板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3 本次招标分两个包件,最大中标能力为两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
2.2.4供货期: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2.2.5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12月
2.2.6交付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中央创新区综合开发-新塘垅安置房项目、丽泽教育培训中心项目
2.2.7支付条件:需方在收到供方发票后扣留当期结算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于45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期结算总额的80%款项;待最后一批货物交货验收满一个月后30天内支付至9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2.2.8最高限价:无;
2.2.9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2名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允许厂家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关证明资料并在有效期内。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具备固定生产、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剩余生产供货能力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需提交近三年财务情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制造商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持有有效的ISO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权威机构投标物资的检验合格报告。
3.1.5合作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三年内有三个及以上标的物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或整改查处状态;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3.1.6.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6.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6.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服务的工程项目业主、客户无不良质量、服务评价。
3.1.6.4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处于投标处罚期的(本条无需提供查询截图),被政府部门查处、责令整改期内未恢复正常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