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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4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中国交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4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

中国交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4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已由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蒸压加气混凝土板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电子化招标方式,同时线下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自玉村南路站,终到东垣东路站,沿汇明路、汇丰路、仓丰路、南二环、建华大街、高营大街敷设,全长22.43 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20 座,均为地下车站。设西岗头车辆段。合同工期:1643日历天。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为石家庄轨道交通4号线西岗头车辆段钢结构厂房和综合楼施工所使用的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数量约45781平方米,不划分包件,详见附表。

2.2.2 本次招标的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2.3 本次招标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限价,详见附表。

2.2.5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贸易商;能够生产或供应本项目所需、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本次招标的技术标准要求的标的物资。

3.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标的物的生产或供应能力,满足本项目供货要求,具有能够圆满完成本项目的生产或组织供应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情况能够支持企业的正常运营,须提供2022年、2023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通过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所供产品具有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告。投标人投标时如无法提供检测报告,需进行承诺在供货前所供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带有CMA图章),满足设计要求。

3.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的处罚、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6 供货业绩要求:不设资格条件。

3.7其他要求: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注册合格供应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不进行资格预审、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p.iccec.cn/)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

5.1.1投标者新注册时,初始推荐单位选择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也可选择石家庄地铁4号线参建局所属公司作为初始推荐单位。注册操作请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中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照附件2第8条要求上传相关资质文件,注册申请提交后等待通过后,方能点击参与报名。

5.1.2对于已注册的投标者,有以下两种情况:

情况一: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可以直接点击参与报名。

情况二:供应商所属单位非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须投标者对着招标公告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要求核对线上信息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招标公告附件2第8条要求上传的资质文件不能缺),如线上信息填写正确,且资质文件齐全,可向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提交合作意向单位申请(合作意向单位申请提交后,请投标者每间隔两小时自行上线查看审批结果),合作意向单位申请通过后方能点击参与报名;如线上信息填写错误或资质文件不齐全,请投标者在注册资料变更中提交注册资料变更申请,对错误的信息和缺的资质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注册资料变更申请须投标者联系初始注册推荐单位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再向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分公司提交合作意向单位申请(合作意向单位申请提交后,请投标者每间隔两小时自行上线查看审批结果),合作意向单位申请通过后方能点击参与报名。

5.2 请于2024年10月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http://sp.iccec.cn/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500.00),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投标人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汇款时注明石轨4号线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标书款,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汇款后,付款凭证第一时间以电子形式发至招标人信息中的电子邮箱),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1114 1000分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41000分前,纸质版投标文件可现场递交或邮递至招标人。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p.iccec.cn/)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元),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7. 发布公告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p.iccec.cn/,下同)。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部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75-8号由由商务5楼

邮 编:050031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9331361290

电 子 邮 箱:568955077@qq.com

账 户 名 称:中国交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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