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乡市牧野区大朱庄、朱庄屯整村更新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6-新乡项目-01-商品混凝土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乡市牧野区大朱庄、朱庄屯整村更新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品混凝土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乡市牧野区大朱庄、朱庄屯整村更新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牧野区大朱庄、朱庄屯整村更新安置区一期项目主要建设12栋高层安置住宅共1512套,总建筑面积229062.02㎡,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燃气及绿化、道路、场地硬化等设施。
2.1.2开竣工时间:2024年04月至2025年08月。
2.1.3合同金额:6.8亿元。
2.2 招标内容: 商品混凝土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满足项目要求,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
3.1.5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10:00时至2024年8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新乡项目2024-6-新乡项目-01-商品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514301838@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乡市牧野区大朱庄、朱庄屯整村更新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经理部
汇款账号:01-10-003205-01
开户银行: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联行号:301100000728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11日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或汇款或其他方式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邮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注明中交三公局新乡项目2024-6-新乡项目-01-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保函;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新乡项目2024-6-新乡项目-01-商品混凝土投标保证金款。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开具保函或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3115968844)并与招标联系人(蔡先生 13647253660)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qq.com
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邮寄地点:
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中交三公局六公司,邮编050000。联系人:贾女士17778075701。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乡市牧野区大朱庄、朱庄屯整村更新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经理部
汇款账号:01-10-003205-01
开户银行: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联行号:301100000728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乡市牧野区大朱庄、朱庄屯整村更新安置区一期建设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大朱庄社区南门对面100米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
售标联系人:位先生(公司) 联系电话:18723183123
标书款凭证邮箱: 514301838@qq.com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01321802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647253660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3115968844@qq.com(蔡先生)
2024 年 7月22日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包件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方 | 856.41 | 项目指定地点 | 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
商品混凝土 | C20 | 方 | 1160.07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方 | 5579.89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方 | 26613.21 | |||
商品混凝土 | C35 | 方 | 5564.72 | |||
商品混凝土 | C40 | 方 | 11739.02 | |||
商品混凝土 | C45 | 方 | 825.27 | |||
商品混凝土 | C50 | 方 | 18.96 | |||
商品混凝土 | 细石C20 | 方 | 10215.78 | |||
商品混凝土 | C45 P8 | 方 | 1384.47 | |||
1、技术要求: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等有关规定; | ||||||
2、验收方式:以甲方工地实际验收签认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甲方提供检斤过磅计量,以过磅重量换算方量,密度以甲方试验结果为准; | ||||||
3、结算周期:每月 10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1 日至本月 10 日; | ||||||
4、支付周期:物资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60 %,次月付至85%;完成竣工验收或业主交房,无质量问题后付至已结算货款的97%;3%质保金在合同执行结束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 | ||||||
5、支付方式:网银转账支付;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 ||||||
6、其他:(1)商品混凝土,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范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 ||||||
(2)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数量增减提出异议。 | ||||||
(3)投标报价分出厂单价、运杂费(运杂费含运费、中转库费用、出库装车费及中转库至工地等费用)。 | ||||||
(4)商品混凝土措施费据实结算,价格标准为:早强加10元/方,防冻5元/方,微膨胀加10元/方,抗渗加10元/方,早强加10元/方,细石商品混凝土加10元/方,水下加5元/方。 | ||||||
(5)混凝土浇筑补方超时费用标准:甲方在最后一车混凝土浇筑后如需补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第一车补方(≥1方)或补方量每车超过10方不计费,单车补方量不足10方的,从第二车开始每车不足10方的差量按35元/方标准补偿乙方运费;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工点超出4小时后,仍未完成卸车,甲方需补偿乙方燃油费用每小时70元。 |
本次投标报价,以《新乡市工程经济参考》发布的2024年4月份新乡市区商品混凝土指导价为基准单价(网价,含税),具体为C15基准单价334.75元、C20基准单价345.05元、C25基准单价355.35元、C30基准单价365.65元、C35基准单价381.10元、C40基准单价396.55元、C45基准单价417.15元、C50基准单价437.75元,细石C20基准单价355.05元,C45 P8基准单价427.15元。投标报价参照同品种同规格商品商品混凝土网价±浮动金额后进行浮动报价,浮动金额、运杂费费用固定不变。投标报价中没有参照基准单价报价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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