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沛县
生物科技产业园一期EPC工程项目经理部
钢筋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4.151-中-钢筋(沛县)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沛县生物科技产业园一期EPC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沛县生物科技产业园一期EPC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项目用地面积57364.1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其中包括1#车间、2#车间、1#仓库、生产循环水池及泵房、1#罐区、2#罐区、化学试剂间、废品站及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1#门房、2#门房等),容积率1.01,建筑密度44.75%,绿地率19%,配套建设园区道路、管网、绿化、消防等基础设施。
2.2 招标内容: 钢筋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7:(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5 供货业绩要求:有招标物资供货业绩。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8日16:00时至 2024年7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沛县生物科技产业园一期EPC工程项目钢筋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270024341@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号:110060224018002574257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8月8日16: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1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或其他方式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沛县生物科技产业园一期EPC工程项目钢筋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837293779@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苏先生)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3517-01
6.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沛县生物科技产业园一期EPC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沛公路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售标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81403472
标书款凭证邮箱:270024341@qq.com(李女士)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63555830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9913744441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837293779@qq.com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技术质量标准 | 交货期 | 收货地址 |
1 | 盘螺 | HRB400E Φ6 | T | 30 | 符合国家标准 | 2024.08 | |
2 | 盘螺 | HRB400E Φ8 | T | 210 | 符合国家标准 | 2024.08 | |
3 | 盘螺 | HRB400E Φ10 | T | 130 | 符合国家标准 | 2024.08 | |
4 | 普通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 Φ12 | T | 160 | 符合国家标准 | 2024.08 | |
5 | 普通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 Φ14 | T | 75 | 符合国家标准 | 2024.08 | |
6 | 普通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 Φ16 | T | 65 | 符合国家标准 | 2024.08 | |
7 | 普通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 Φ18 | T | 150 | 符合国家标准 | 2024.08 | |
8 | 普通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 Φ20 | T | 260 | 符合国家标准 | 2024.08 | |
9 | 普通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 Φ22 | T | 210 | 符合国家标准 | 2024.08 | |
10 | 普通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E Φ25 | T | 180 | 符合国家标准 | 2024.08 | |
| 合 计 | | 1470 | | | |
1.综合单价、含税总价:综合单价、含税总价均为乙方将物资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含税价格,综合单价=出厂价+运杂费+财务费+服务费,运杂费用包含物资到达甲方收货地点前的运费、出库费、吊装费等费用;财务费包含资金成本;服务费包含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利润等相关费用。(供货期间网价下浮+运杂费+资金占用费+服务费保持不变)
2.出厂价为浮动单价,每期结算时双方依据发货厂家出库日期(具体时间以送货单上的送货日期为准)我的钢铁网(https://www.mysteel.com/)徐州地区对应型号网价为准(盘螺参照我的钢铁网徐州地区2024.6.18徐州金虹网价,螺纹钢参照我的钢铁网徐州地区2024.6.18徐钢东南网价),如我的钢铁网当日未公布价格,网价应以该网已公布网价中日期最接近的为准;若我的钢铁网一天内公布多次价格的,以第一次公布的价格为准。若遇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前一天最后一次发布的网价为准确定出厂价。
3.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物资结算之日起60天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60%,剩余的分四次在两年内支付。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遇不可抗力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延长,供应商不得以付款延后而影响供应。
所有款项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 )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质保金在合同终止协议办理完成后 3 个月内无息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8.最高投标限价:5541620元
9.优先选用北京首钢集团、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江苏沙钢集团、南京钢铁集团、江苏永刚集团、邯.郸钢铁集团、鞍山钢铁集团、马鞍山钢铁集团、济南钢铁集团、莱钢;金虹钢铁、徐钢等同品质品牌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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