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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公司晋城丹川路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核心提示:公告标题:华东公司晋城丹川路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标题:华东公司晋城丹川路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丹川路中段(青山街-文汇街)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华东2024.001-商品混凝土(晋城丹川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丹川路中段(青山街-文汇街)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丹川路中段(青山街-文汇街)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晋城市泽州县丹河新城,属低山丘陵地区,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兼有平原和山地。道路总长度约688m,沥青混凝土路面,断面布置型式为:30m(规划红线)=4.5m(人行道)+21m(车行道)+4.5m(人行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灰土挤密桩工程、市政管网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工期3个月。
2.2 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较强的资金能力(垫资能力)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经营的产品生产厂商应满足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设备生产厂商准入条件;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较强合同履约能力;参与工程设备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3.1.5 供货业绩要求: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无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617:00时至2024072617:00(北京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丹川路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1170510242@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
账号:01-10-005532-01
账户: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联行号:301100000728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517:0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 整标0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丹川路中段(青山街-文汇街)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高都镇秦庄村共建路中交三公局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售标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5942038230
标书款凭证邮箱:1170510242@qq.com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5942038230
项目联系人:沈军强 联系电话:19154567386
20240716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不分包件
商品混凝土
C15
368.90
晋城丹川路项目
订单发出后当天交货
商品混凝土
C20
1314.68
商品混凝土
C25
1388.15
商品混凝土
C30
345.24
合计
3416.97
1、技术要求: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原材料的各项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等有关规定,并取得甲方和监理同意。在供应预拌商品混凝土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文件。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的有关性能指标应满足甲方所要求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易性能、坍落度、初凝、终凝时间及其它性能要求,并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均应满足如下要求:《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17、《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等现行相关标准。
2、验收方式:提供过磅计量单,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5 日至本月 15 日;
4、支付周期:物资结算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80 %;剩余 17 %在 90 个工作日内,以 现金或承兑 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5、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票据期限6个月。
6、其他: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质保期6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乙方对所供应商品混凝土的质量终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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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未上传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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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单位
1
混凝土 C15
368.9 立方米
2
混凝土 C20
1314.68 立方米
3
混凝土 C25
1388.15 立方米
4
混凝土 C30
345.24 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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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fzt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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