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物资公司西北分公司2024年度集团级托辊(煤炭板块)铺货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0615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能源e购平台电商铺货西北公司2024年度集团级托辊(煤炭板块)公开招标铺货采购项目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计378项物资,只划分1标段。
采购范围:西北公司2024年度集团级托辊(煤炭板块)公开招标铺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书内产品清册。
注:
1)投标人不可选择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招标数量仅作为参考,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当合同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总量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1.3合作形式:
长协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国家能源e购平台客户指定地点。
交货期:国家能源e购平台客户下单后45天内或按用户需求日期执行。
合作方式:托辊在商城铺货上架销售,双方采用“框架合同+实时订单”模式。实际供货数量以国家能源e购商城实际形成的有效订单数量为准。当招标人有实际需求时,在国家能源e购商城发布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到货验收数量为实际结算数量,以框架合同物资清单的价格为结算依据,结算单位根据订单自动推送分别由国能供应链内蒙古有限公司和国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结算,中标人在国家能源e购商城按采购订单组织供货。
2.1.4不平衡报价:本项目若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项数量超过或等于投标总物资明细项数13%(49项物资)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不平衡报价的判定原则如下:
2.1.4.1投标人投标总价较低,但部分投标单价较其他投标人明显偏高或相同类型商品投标单价趋势不合理,视为不平衡报价。
2.1.4.2本项目若仅有2家有效投标人且具备竞争性,总价较低的投标人某项商品单价较另一投标人高出50%,视为不平衡报价。
2.1.4.3若有3家及以上有效投标人的项目,总价和单价分别按从低到高进行排名,投标人存在(某项商品单价排名-总价排名)>(有效投标人数量/2)情况,且该商品单价为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高价(5家及以上有效投标人)或超出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位数的50%,未提供合理依据(例如:投标商品性能明显高于招标要求)的视为不平衡报价。
2.1.4.4若投标人存在不平衡报价且未达到不平衡报价废标条件的,在价格得分计算时,每出现一项不平衡报价在其报价总价的基础上加报价总价*2%,最多不超过10%,作为最终价格打分的总价。
2.1.5超量控制措施:
2.1.5.1 当协议实际下单总额超出协议总价时,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协议。
2.1.5.2 某商品实际下单量超过采购预估量的,超出部分按照阶梯价计价方式。商品实际下单量超过采购预估量后的计价方式和方法见合同范本。
2.1.5.3 对招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判定、下单超预估量后计价方式、协议有效期,投标人应填写专项承诺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规格型号为Φ89、Φ108、Φ133、Φ159、Φ194、Φ219的普通托辊及缓冲托辊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初次取证时间须为标书发布购买日期之前(如为续期证书,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10个与不同单位签订的托辊(不含整机配套托辊业绩)合同业绩,且10个合同累计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其中至少有1份单个(托辊)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内容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商城铺货、长协类或寄售类框架合同除提供框架协议外还需提供协议下的订单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用户证明,订单或用户证明须体现具体金额)及对应合同累计不低于2000万元发票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2)投标人托辊年产能不少于50万件,须提供托辊年生产能力核算表(详见附件);
(3)投标人须具有2条及以上托辊全自动生产线,包括(但不限于)全自动切管机、全自动轴加工设备、自动焊接设备、全自动承装生产设备,提供相应设备的照片、购买合同及发票(每项设备不少于2台/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27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0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7-17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不包括项目经理等人员业绩),评标阶段将认定为无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地 址: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邮 编:710065
联 系 人:许元铭
电 话:029-65630526
电子邮箱:12040451@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汪一达
电 话:010-58131142
电子邮箱:20026099@ceic.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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