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6-3-02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 1. 招标条件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施工项目标段一、标段二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华能库布齐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是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市南部新能源基地的先行实施部分,位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西侧靠近G242。项目分为两期同步建设,每期项目容量均为1GW、均配置150MW/300MWh储能。 2.2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 2.3规模:标段一光伏并网容量450MW、标段二光伏并网容量500MW。 2.4工期:计划合同签订后223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一:45万千瓦光伏场区及配套的220kV升压站、储能电站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光伏方阵、集电线路及光缆工程、围栏、桩基、设备基础、场区检修道路、接地工程、安防视频的建筑安装施工;升压站、储能电站等建构筑物的建筑、安装施工;设备材料的供货(除甲供设备材料外);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保护定值整定计算、校验、试运、质量检测、外部协调、试验(含特殊试验,不含涉网及性能考核试验)、验收(含消防验收)、调试(220kV升压站、储能电站单体调试、分项调试、升压站、储能电站带光伏场区并网调试等)、并网及培训等全部工作,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 (2)标段二:50万千瓦光伏场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光伏方阵、集电线路及光缆工程、围栏、桩基、设备基础、场区检修道路、接地工程、安防视频的建筑安装施工;设备材料的供货(除甲供设备材料外);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保护定值整定、校验、试运、质量检测、外部协调、试验(含特殊试验,不含涉网及性能考核试验)、验收、调试(单体调试、分项调试、并网调试等)、并网及培训等全部工作,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可以参与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当同一投标人出现两个标段排序均为第一名时,评标时在投标人综合排序的基础上,按照两个标段预中标价格交叉相加,总价相对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价相对最低即该项目两个标段预中标价合计相对最低的组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标段一):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改革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份且每份合同项目容量为100兆瓦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或EPC)合同业绩,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项目容量、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有至少1份100兆瓦及以上光伏发电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材料中能体现其项目经理身份或本单位任命证明)。 备注: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标段二):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改革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份且每份合同项目容量为100兆瓦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或EPC)合同业绩,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项目容量、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有至少1份100兆瓦及以上光伏发电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材料中能体现其项目经理身份或本单位任命证明)。 备注: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4日09:00起至2024年6月11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人请自行核对资格条件要求,获取招标文件,避免浪费资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6月24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本节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电话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华能库布齐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北方家园北区 联系人:赵磊(技术)、印玺(商务) 电 话:18648607904、18947925999 电子邮件:youyou043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308 电 子 邮 件:pf_f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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