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产业中区基础设施 EPC项目经理部
沥青混合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GS-ZZ-CLZB-202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产业中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地方财政支出,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沥青混合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产业中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概况枣庄市高新区产业中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位于枣庄市中心城区、高新区中北部,项目包括复元一路(大连路—湛江路)、复元四路(大连路—湛江路)、复元五路(大连路—湛江路)、复元六路(湛江路—枣曹路4 条道路,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采用EPC管理模式。
2.2 招标内容: 沥青混合料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资金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经营的产品的生产厂商应满足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商准入条件;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3.1.5 供货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及桥梁工程相关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7日12:00时至 2024年05月22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产业中区项目沥青混合料物资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978482893@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账号:1605008439100302489
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产业中区基础设施EPC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高新支行
开户行号:102454000240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7日15: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产业中区项目沥青混合料物资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978482893@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李贺18396802151)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号:1605008439100302489
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产业中区基础设施EPC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高新支行
开户行号:102454000240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产业中区(北区)基础设施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兴城街道安康苑小区内综合办公楼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和钰华街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售标联系人:李贺 联系电话:18396802151
标书款凭证邮箱: (978482893@qq.com )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齐峰 联系电话:022-60370631
项目联系人:李贺 联系电话:18396802151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978482893@qq.com(李先生)
7.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沥青混合料 | SBS AC-13 | 吨 | 5000 | 大连路与复原四路及复原六路 | 根据项目实际规定时间交货 |
2 | 沥青混合料 | AC-20 | 吨 | 5500 | ||
3 | 沥青混合料 | AC-10 | 吨 | 1200 | ||
4 | 沥青混合料 | AC-16 | 吨 | 1550 | ||
1、技术要求: 1.1原材料必须为全新料。1.2必须执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F40-2004 的规定。1.3上面层采用 SBSⅠ-C 型改性沥青。1.4其他面层用沥青应符合 90 号 A 级2-2沥青要求。 2、验收方式:提供过磅计量,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4、支付周期:按工程进度进行支付。 5、支付方式: 5.1 物资结算后合同过程中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40%;合同清算后支付到结算总价款的70%;清算后一年内支付到90%;清算后二年内支付到97%,以 下述 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且应组织供货,甲方将积极筹集资金,到位后及时支付贷款。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24个月 5.2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5.3 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工程进度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6、其他: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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