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5月
支座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齐河至临清公路施工一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30%,国内银行贷款70%。(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2.0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支座(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齐临一标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聊城市高唐县、茌平区。起止桩号为K0+000-K26+913.8,全线主路全长26.913km。施工内容主要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不含互通立交匝道圈及房建场区等绿化)、预埋管线工程、临时工程、三改工程、收费广场以及各功能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等工程,主要工程规模:特大桥1067m/1座,大桥970m/5座,中桥251m/4座,分离立交2018m/8座,涵洞2913.39m/96道,互通3座(潘店枢纽互通、琉璃寺枢纽互通、茌平北互通),服务区1处(高唐东服务区)。路基挖方12.43万m³,填方476万m³。
工程名称:济南至临清高速公路齐河至临清段公路施工一标段
工程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聊城市高唐县、聊城市茌平区
合同总价:212129.7379万元亿元
合同总工期:36个月(1095天)
质量技术要求:卖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4-2019)、《桥梁球形支座》(GB/T 17955-2009)、《公路桥梁摩擦摆式减隔震支座》(JT/T 852 2013)和《公路桥梁盆式支座》(JT/T391-2019)的要求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投标人所供应的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若甲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招标方的特殊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引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甲方决定是否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投标人应予以理解并承担其风险。中标后,项目试验室派专人对投标人所供物资进行抽检,如检测不合格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在货物交付前有权要求乙方配合进行一定频率的实地考察、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板式支座的首批样品费用由乙方承担(板式橡胶支座每种型号各9块),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3.2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5 近3年内(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 根据齐临总监试[2024]11号文件《关于第三批原材料厂家入围的通知》要求,本次招标及合同要求的原材料供应厂家入围名单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成都市宏途路桥机械有限公司 |
2 | 苏州海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江苏润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4 | 河北建业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
5 | 柳州东方工程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16时至 2024年5月1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3.4 投标人应于2024年5月19日14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中交一公局海威公司2024年5月支座投标服务费,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4年5月19日14时前发至邮箱87538101@qq.com,并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投标人名称)中交一公局海威公司2024年5月支座投标服务费)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通州九棵树支行
账号: 32855602344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4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徐辛庄镇徐尹路568号
邮 编:101119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13621171791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87538101@qq.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通州九棵树支行
账 号:328556023442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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