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房山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第一批)六石路道路工程
(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山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第一批)六石路道路工程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房山公路分局,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六石路位于房山区西南部,道路编号为 X018,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30km/h,路面宽 7.0m,路基宽 7.5~8.5m,起点为十渡镇六渡村涞宝路路口,终点为霞云岭乡石板台村 G108 京昆线路口,全长约为 29.5km。六石路受灾严重,水灾发生后全线多处发生边坡滑坡、路基垮塌,道路断交。经临时抢险保通,道路已初步恢复社会交通。
本次工程为在抢通的基础上针对水毁路段实施一次性恢复重建,按原公路标准实施恢复工程,临河段提高防冲刷能力。主要工程包括路基路面工程、边坡防护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等。建设工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5月31日,共245日历天。施工段落桩号为K0+000-K29+500段,主路施工桩号:K0+310-K0+350,K0+350-K0+425,K0+820-K0+850,K1+178-K1+424,K1+707-K1+778,K2+307-K2+445,K4+279-K4+321,K4+337-K4+430,K4+440-K4+549,K5+942-K5+977,K6+731-K6+775,K7+086-K7+096,K8+087-K8+118,K11+525-K11+550,K12+655-K12+799,K12+879-K12+975,K13+425-K13+512,K13+710-K13+838,K14+949-K14+972,K15+053-K15+158,K29+175-K29+207。便道施工桩号:K0+000-K2+674,K3+900-K4+300,K4+300-K7+200,K14+400-K15+400。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不分包件。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所有沥青混凝土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相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乙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标准。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2.2.3本次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的供货期为2024年5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注册,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乙方资格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产品具有近3年内(2020-2022)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3份,详见评标办法,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投标文件(第十二项第2条)之要求增加发货地点位置地图截图。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5月14日10时00分至2024年5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进入公告点击参与,报名确认参与此次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10时至2024年5月19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5月19日10时00分至2024年5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完成报价的录入。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7号东环广场A座
邮 编: 010100027
联 系 人: 李女士、郭先生
电 话: 13910996761、15022243721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452150172@qq.com
户 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北京农商银行天通苑支行立汤路分理处
账 号:0615030103000006022
2024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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