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5)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项目JD01标段项目
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5)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项目JD01标段工程(电缆材料CPJTCG-013合同包),招标人为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线电缆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项目是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5)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推动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在内的京津冀地区是实现国家战略的重要地区。2013年6月,国务院批复了《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该规划将首都地区环线(北京大外环高速)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承德(李家营)至平谷(冀京界)段(以下简称承平高速公路)是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公路路网线位规划》中认定的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依次由张涿高速、京新高速、张石高速、京藏高速、张承高速、大广高速、长深高速、承平高速、密涿高速组成。项目主线全长59.176km,连接线四条全长18.525km。主线隧道18座,全长24.172km,桥梁46座,桥隧比67.01%。项目设置匝道收费站5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管理站3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
2)、工程地点:河北承德。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主要为电线电缆材料采购,共一个合同包(详情见附表CPJTCG-013合同包清单),供货时间及批次以甲方书面供货通知单为准,供货地点于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设计图纸等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一次进场验收合格率100%。投标单位应自报质量处罚承诺,若设备、材料达不到质量要求,最低按该批次结算价的3%扣罚(具体百分比由投标单位自报)。免费质量保证期自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未作出承诺或者不能满足要求的视作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5)特别说明:因部分工程量正在核算中,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 通用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注册资金不低于 1 亿元。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体系证书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认证)
4、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年产50万米以上,可供应项目所需规格型号电缆,具有与产能配套的输送能力及后续服务;生产工艺、装备(拥有三层共挤设备,并配备进口的在线侧偏装置)须符合国家电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拥有电缆相关发明专利至少3项,拥有省级及以上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5、合作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二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5个公司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7.履约服务要求: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拥有银行AAA级资信证明。
8、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具有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的招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
9、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中交集团内部贸易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由评标小组或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 5 月 17 日16:00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报名,成为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供应商,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注:供应商合作意向申请或注册入库请选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交通工程公司。)
5.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不论投标人优胜与否,均不予退还,不提供发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经招标人确认开通下载权限后,投标人可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下载招标文件。
5.3 本次招标采用转帐汇款方式购买标书,不支持邮购等其他方式,汇款后请将回单(注明所购招标项目标段、物资名称及招标编号或包件号)扫描件发送到506615788@qq.com (邮箱地址),并尽快联系招标人联系人确认。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 :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3202005219200013710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湖北省武汉市鹦鹉洲支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于2024年 5 月 23 日 14:00 时之前完成报价的录入,并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统一为PDF格式)的上传。
5.2逾期报价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无法得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的支持,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98号
联系人:皮先生、胡先生
电 话:18671505655、15116455620
电子邮件: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经营生产管理部
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8号
电话:027-84214232
武汉中交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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