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石渣等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QD-DC-2024-07
1.招标条件
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不断培育发展优势供应商,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组织本次材料联合采购招标工作,建立优质供应商名录,供所属在建项目使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上电子化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公司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公司概况:
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中交路建青岛公司)隶属于国资委直管的96家央企之一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交建),是中国交建的三级子公司。公司的母公司是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中交路建),是2020年度中国交建优秀企业的第一名。 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3.01亿元;公司现有各类管理人员200余人,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力量;业务范围遍布山东及周边省域。公司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可承担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作为中交路建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公司始终围绕高质量发展,突出主业、专注专业,以房建、市政为主业,协同发展公路、桥梁、铁路等基建业务,致力于将自身打造成为中交路建推进属地化管理、拓展大城市业务的重要平台。未来,公司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中国交建高质量两保一争的战略目标,着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三核五商的新中交战略,聚焦城市建设,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建设成为上级信赖、社会赞誉、市场推崇、客户满意、员工幸福的一流建筑企业。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地材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且能提供招标物资及服务的生产商和代理商。通过价格机制、合作、服务等要素招标产生,中标后与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形成2024-2025年度物资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其他条件:无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且应具备自检室,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且应具有各产品的质量体系认证。
(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2020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生产厂家质量保证、检测体系认证齐全;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供货业绩要求: 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三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
(6)履约服务要求: 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路建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8)其他要求:
1、各投标单位运输费及其他费用统一报价,运输费及其它费用分别进行评分,综合汇总得分最高者中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4.1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10日15时至2024年04月15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报名确认即可。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6日15时00分前汇款至招标指定账户,购买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购买标书后将银行转账的电子回单发送到电子邮箱:416814736@qq.com,对于未及时发送电子回单或电话联系,导致交纳标书款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标书费不予退还。
账户名: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01-10-000861-0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青岛公司QD-DC-2024-07石渣等地材招标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2成功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或代理商于2024年04月 18日15时00分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5.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0日15时前,问题提出方式: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澄清、补遗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5日15时前。有关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文件将在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发布。
5.4投标人按整包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5月06日12时 00 分。投标人应通过供应链系统(http://ec.ccccltd.cn/)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一般应至少提前2小时上传,以免网络拥堵而无法及时上传。
6.2逾期未在供应链系统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及评标时间
7.1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6日12时。
7.2评标时间:开标后二十日内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7.3开标方式: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采取线上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同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人:王玲 电话:15142796243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及所属公司监察审计部
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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