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新能源项目 跟踪审计(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HNZB2024-04-3-065-01/02/03/04)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新能源项目跟踪审计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与4个标段的投标工作,但是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不允许同时中标多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2个或2个以上标段排序均最高,则将该投标人列为中标金额最大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剩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剩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进行顺延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中标人由招标人确定。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新能源项目包括24个新建项目,建设规模风力发电1352万千瓦,光伏发电748万千瓦。新建的24个新能源项目和项目公司,由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公司(新能源事业部)下设的九个区域中心(公司)负责管理,分别为鄂尔多斯区域中心、蒙中区域中心、乌兰布和公司、巴彦淖尔区域中心、蒙西区域中心、锡林郭勒区域中心、赤峰区域中心、兴安区域中心和呼伦贝尔区域中心(具体见一、二、三、四标段项目情况表)。 各标段项目情况表
2.2招标范围 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新能源项目(一、二、三、四标段)开展跟踪审计服务,跟踪审计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跟踪审计内容以合同为准):建设程序及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项目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的订立、执行情况;审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工程造价的确定、控制和工程价款支付情况以及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物资采购方式、物资验收、出入(退)库等现场管理情况以及财务核算情况;批复工期执行情况以及监理管理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及核算情况;交付使用资产及验收情况;项目结算情况;审计整改情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服务期限:自跟踪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完整的跟踪审计报告为止。 2.3特别说明 2.3.1合同文本作为本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本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约定的条款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否则按合同约定严格考核。 2.3.2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如中标后投标文件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到场负责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则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和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 2.3.3本项目跟踪审计采用驻场审计方式,项目建设期间,跟踪审计人员常驻地应设置在项目所属区域中心范围内,距离各项目交通相对便利的位置,便于对各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审计。根据建设项目所属区域中心划分驻场跟踪审计组,每组驻场审计人员至少安排2人,土建和安装专业各一人,每组至少一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跟踪审计期间,除驻场审计人员以外,须由项目负责人每月至少进驻每个建设项目现场审计一次,并检查核对上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人员驻场安排见下表: 审计人员驻场安排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本项目须由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参加投标。 3.2.2投标人须拥有80名及以上一级注册造价师(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 3.2.3投标单位具有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在100MW及以上风电或光伏项目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至少3项,须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能证明上述合同建设规模内容的参数页)及发票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至少具有5年从业经验(以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取得时间为准),至少具有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负责过建设规模在100MW及以上风电或光伏项目的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和能证明上述合同建设规模内容的参数页)及发票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并提供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授权文件或中标通知书中标明项目负责人或业主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其他要求 3.3.1 拟委派的审计组成员除注册会计师以外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聘用员工(需提供自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3.2中标结果公布后,由招标人(项目单位)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4月1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4月23日09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本项目的监督部门: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9. 联系方式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港湾大厦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0471-6207155 电子邮件:nmgny_sj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400-010-1086转8223(仅限法定工作日8:30-17:00咨询,联系不上可通过邮件方式) 电子邮件:zhp_zh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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