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2024-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3-3-130)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新疆公司2024-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疆公司2024-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新疆公司”或“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的区域公司,主要从事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煤炭开采;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管理基层企业6家,分别为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负责南疆五个地州,管理新能源场站7家、水电站2家)、清能分公司(负责中部八个地州,管理新能源场站16家)、东疆分公司(负责哈密地区,管理新能源场站5家)、奥库水电分公司(在建水电项目)、能源销售公司、准东项目筹建处,正式职工551人。公司装机规模393.2万千瓦,其中水电49.2万千瓦,风电124.5万千瓦,光伏219.5万千瓦。 2.2 服务地点:本次招标拟服务的对象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管理6家基层企业。 2.3 采购内容:为华能新疆公司本部、水电分公司(位于阿克苏市,目前管理能源场站7家、水电站2家)、清能分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目前管理新能源场站16家)、东疆分公司(位于哈密市,目前管理新能源场站5家)、奥库水电分公司(位于阿合奇县)、能源销售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准东项目筹建处(位于准东五彩湾工业园区)提供常法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解答各类法律咨询; (2)每周安排一名坐班律师提供3天现场法律服务(其中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团队成员每周坐班一天); (3)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公司章程和经济合同等文件,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应甲方的要求,协助参与重大经济项目、重要合同的谈判、协商、签约等,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适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6)为甲方防范法律风险提出建议; (7)应甲方的要求,列席、见证甲方召开的重大会议,并就涉法会议事项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 (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诉前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 (9)协助甲方对有关人员进行民法典、劳动法、公司法、财税法等法律培训,每年至少2次,包括应甲方要求举办法律专题讲座; (10)甲方委托的其他日常性法律事务等。 2.4 服 务 期:自2024年4月至2027年4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服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存在已发生事项尚未办结的,需要继续对该未办结事项处理完毕。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②投标人应具有15名及以上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附人员执业资格证及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律所信息截图)。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及以上的央企(含全资或控股公司)或政府机构(县级及以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须提服务合同扫描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具体服务内容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的负责人应具有10年及以上执业经历(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时间开始计算,须提供律师执业证扫描件),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及以上的央企(含全资或控股公司)或政府机构(县级及以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须提服务合同扫描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具体服务内容的关键页,如合同业绩中未体现拟委派到本项目的律师姓名,须提供律所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拟委派服务团队要求: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含负责人),团队成员均取得律师执业证满2个自然年及以上,须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15日9时00分起至2024年3月21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监督电话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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