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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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二标段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二标段
商混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商混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二标段项目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二标段项目招标
招标人
人为
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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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标项目资
资金来自
金来自政
政
府
府 投
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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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
资比
比例
例为
为 1 :1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快线项目二标段线路从南向北依次途径雄安新区雄县、廊坊市固安县、霸州市等地。标段起于高架起点,终
于霸州经济开发区站,起点里程 K81+772.279 ,终点里程 K115+247.553 ,线路总长 33.48km ,主要包括雄县站、雄安站(雄安站主体结构已
由高铁枢纽同步建设完成,本标段负责后期相关工作)、霸州经济开发区站三个车站工程。高架起点~雄县站、雄县站~雄安站、雄安站~霸
州经济开发区站三个区间工程(不含铺轨)。
一航局负责本项目二标段第一工区施工任务。线路全长约 8.12km ( K81+772.279 ~ K89+890.388 ),区内横跨两条规划中的高速铁路项
目,分别为忻雄城际、京港台高铁及正在运营的保静公路。
项目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路 738 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清坤 17320768867
2.2 招标内容
2.2.1 详见附表 - 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
2.2.2 本次招标的商混,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
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
产商、贸易商,供应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滨海分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并具有合法、有
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
和运输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贸易商需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提供 2020.2021.2022 三年财务状况表(成立不足三年的生产商或贸易
商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
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贸易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备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3.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企业黑名
单。近 3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3 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
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若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恶劣情
况,我方有权对其进行废标处理。
3.6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为含税到场
价)。
付款条件: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结算金额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0 日后支付 80% 货款, 60 日后支付结算金额的 97% ; 3% 作为质量保证金
在本合同办理最终结算三个月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
支付方式:结算款通过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以现汇或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建行 E 信通、中交云信等方式支付。贴息费说明:甲方以银
行承兑、建行 E 信通、中交云信等金融工具支付货款时不贴息,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现汇支付比例占比 50% ,金融工具支付比例占
比 50% 。同时,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调整银承或 E 信通的付款比例。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9 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送货,书面形式下发催货函 3 次,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
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
现
现对
对商混
商混采购
采购进行
进行公开
公开招
招标
标,
,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9 日 10:00 时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 10 : 00 时(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
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http://ec.ccccltd.cn )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29 日 1 0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
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