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阜康市华能100万光伏+压缩空气储能100MW/1000MWh项目储能电站地面建筑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1-1-140)
本项目有如下变更,敬请注意: 原招标公告内容: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以上任一项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接过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新建项目(包含建筑工程施工)3个及以上。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合同金额页),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证书证明;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新建项目(包含建筑工程施工)2个及以上,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变更后内容: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3项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须包含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须提供住建部官网下载的电子证书,签名及有效期均满足住建部相关要求)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至少1项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须包含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须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证明),如合同中不能证明为该项目经理业绩的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长至2024年2月27日17:00,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3月12日9:00。 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对应变更。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阜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10、11层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010-68297832 电子邮件:swb@hn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118 电子邮件:feng_w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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