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10kV施工变兼站用变电站供配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NZB2024-02-3-058) 1.招标条件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已经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核准批复文件,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内蒙古千里风光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10kV施工变兼站用变电站供配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10kV站用变电站供配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项目,包括:安装1台1250kVA变压器,2台630kVA变压器,单电源供电。本工程由阿门其35kV变电站10kV配电室926备用间隔电缆至变电站围墙外1#杆架空线路至双杆断路器,从断路器负荷侧架空13.184kM至用户侧箱式变压器位置。 2.2 项目规模:安装1台1250kVA变压器,2台630kVA变压器及其供配电线路。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 2.4 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3月15日开工,2024年4月15日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标段为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10kV施工变兼站用变电站供配电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在北部、中部、南部升压站安装10kV电源(永临结合)各一套,包括:箱式变电站安装及设备采购,10kV架空(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线路切改、调试、基础、电杆等占地费,满足采购人电源使用要求。(具体设备采购及安装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具体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5.1 在北部、中部、南部升压站安装10kV电源(永临结合)各一套,按规定办理的各种施工手续,为开展工作根据规定(包括地方文件规定)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工作协调的费用;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交叉互查、工程验收、环保、水保、劳动卫生、安全、档案等专项验收的自验和配合工作;配合达标投产、属地电网公司及国家优质工程创建、工程后评估等各项工作; 2.5.2 配电站、开关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成套式变压器建筑及安装、接地、调试与试验等); 2.5.3 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杆塔工程、架线工程、杆上变配电装置、10kV导线架线工程、避雷器安装、电缆排管工程、电缆敷设、电缆防火、线路塔基永久占(征)用地、障碍物拆除、跨越高压线等停电申请及协调工作、零星和成片树木砍伐赔偿(含施工道路、索道砍树)、青苗赔偿、施工临时占地及复耕、修桥筑路、牵张场地赔偿、各级通信干扰处理等,以及为了正常施工所需办理的手续。向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转交拆迁赔偿等必要的原始资料和原始凭证]; 2.5.4 建设场地及线路用地的征用(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并取得建设场地及线路用地手续、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取得土地永久使用权); 2.5.5 10kV施工变兼站用变电站供配电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车保管、储存管理;建筑工程包括:施工准备、站区场地平整、变配电设备基础、站区配电设备构筑物;安装工程包括:10kV施工变兼站用变电站供配电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电缆敷设、接地、单体调试等。 2.5.6 防雷检测、单体调试、配合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等; 2.5.7 本工程各类专项试验、专项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检查验收、配合分系统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行、建设期工程保险、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等; 2.5.8 投标人应接受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完工后应通过属地电业局的验收。由投标人负责联系、邀请属地电业局相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测试、试验、验收并承担一切所发生的费用。 2.5.9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冬季施工情况,由于冬施施工引起的施工降效等情况,招标人不再另列冬季施工费用。 2.5.10 施工外部关系协调:投标人负责本标段施工外部关系协调。包括本标段施工的协调及费用;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协调;由于施工需要,协调进行围栏拆除,且临时大门安装,围栏、网、栏杆恢复的费用;由于地籍边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纠纷的协调;由于本标段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施工过程中洒水抑尘,配备洒水车及水源的费用;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乙方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 2.5.11 投标人负责竣工资料(含电子版)、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以上施工界限同时必须服从监理、发包人的现场协调划分定界。 具体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影印件并要求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四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供配电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能够反映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业绩文件。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机电工程),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的社保证明。近四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供配电工程建筑和安装工程业绩至少1项,需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或已投产证明)。若项目合同或竣工报告(或已投产证明)无法证明其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投标人应另提供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2月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2月1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3月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千里风光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杭锦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102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674819089 邮箱:1366473380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221 电子邮件:guang_y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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