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 2024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张村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RGC202408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 2024 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张村乡)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SXZRGC20240821)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沁审管审字[2024]43 号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政府统筹及自筹解决,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该工程全长 2.267km,起点位于张村乡芦坡村陈家山,与现状路相交(起点桩 号 K0+000),路线向北部鹿台山延伸,终点位于鹿台山香岩寺(终点桩号 K2+267)。全线采用《小 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中四级(II 类)标准设计,路基宽度 4.5m,设计速 度 15km/h,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 级(利用的桥梁涵洞汽车荷载等级维持原技术标准),路基、 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 1/25,采用沥青和水泥混凝土路面。 主要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桥涵、平面交叉、防护、排水工程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沁水县 2024 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张村乡)工程施工第一标段:路基、路面、桥涵、 平面交叉、防护、排水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建设 建设工期:6 个月。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沁水县 2024 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张村乡)工程施工第一标段: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满足下列资质及业绩要 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1.1 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 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 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1.1.2 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 立完成 2 项及以上累计长度不少于 1 公里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业绩。 1.1.3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 近三年内(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 2 项公路工程的项 目经理,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管理职务。 1.1.4 拟任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 B 证),近三年内(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以 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 2 项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管理职务。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 (1)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2)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被评为 D 级,且处于处 罚期内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 /)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 /index.htm)平台中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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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xzw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