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大直镇。
2.2 建设规模:钦北大直界排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100MW,送出 线路 电压等级为 220kV ,拟 以一 回 220kV 线路接入对侧歌标站 ,新建线路总长度约 37.73km。220kV 歌标站需站内扩建 1 个 220kV 进线间隔。(最终线路路径方案以钦北区人民政府批复为准)。钦北大直界排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已完成送出线路工程可研报告、未取得线路工程项目路径核准批复。
2.3 计划工期: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180 日历天。(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4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大直镇。项目计划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开工建设, 2024 年 11 月 15 日并网投产,工期 180 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新建 1 座 220kV 升压站, 通过新建大直升压站~歌标 220kV 线路接入系统。导线截面暂按 2×300 mm2,线 路长度约 37.73km,投标单位可以对送出路径进行优化。220kV 歌标站需站内扩建 1 个 220kV进线间隔。(最终线路路径方案以钦北区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2.5 招标范围:
钦北大直界排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含对侧 220kV 变电站 扩建间隔) 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 验、试运、评审(含第三方) 、联调、并网手续办理及项目所需全部合规性手续、竣工及专 项验收工作、施工用电和用水、征(租) 地、青赔、施工临时道路修筑和施工临时占用道路协调等临时设施及各类协调工作等并承担费用。220kV 歌标变电站扩建间隔采用变电站内的预留间隔,不涉及土地的征用问题。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相关前期工作手续办理应包含但不限于:
①送出线路工程立项所需林地调查报告、压覆矿调查报告、跨江航道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跨公路及铁路安全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价、节能报告等(环评、水保报告除外) 支持性材料 的编制、审查及取得批文。(需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②负责办理送出线路穿(跨)越各电压等级输电线路、河流、道路、铁路等手续(如 有); (需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勘察部分:负责设计阶段的施工场地现场踏勘调查、工程地质勘察等勘察相关工 作。勘察阶段应对钦北大直界排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作出工程 地质评价, 确定工程区内的建(构) 筑物的总平面布置, 以及工程地基基础设计和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处理方案,并在后续施工过程中予以实施。
(3)设计部分:负责钦北大直界排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所 有土建及安装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纸设计、竣工图编制, 及与工程实施相关的 全部设施、设备、材料等全过程所有设计、技术服务及相关审查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所有设计方案实施前须经广西电网公司及相关部门、招标人审查确认。设计使用年限 30 年。
(4)采购部分:负责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 保管、资料及专用工器具和备件移交。本项目设备性能指标及整体性能指标必须满足使用地 点海拔及环境工作要求。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 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得是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5)施工部分:钦北大直界排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包含送出线路工程线路施工和广西电网 220kV 歌标站 220kV 进线间隔扩建施工,二次设备改造等:
①送出线路工程线路施工:包含钦北大直界排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220kV 送出 线路工程线路所有施工内容(含测量放线、施工临时道路、杆塔及设备基础、线路及杆塔架 设、导地线及光缆连接等) 及配套设施(含标识牌、边坡治理、防洪设施等) ,按照水土保 持、环境保护批复方案负责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及监测,也包含为落实环保、水保、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
②广西电网 220kV 歌标站 220kV 进线间隔扩建施工:包含 1 个 220kV 进线间隔,新增相关接入设备。
(6)工程用地及协调部分:临时用地的土地征(租)用费、用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林地(木) 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复垦费、植被恢复费、耕地占用税、线路通道清理及交叉跨越等手续办理并缴纳承担相关费用;线路通道清理及交叉跨越等手续办理并缴 纳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永久用地及临时用地过程所有工作(包括完成土地测量丈量工作)及 对外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含耕地占用税和征地补偿费缴纳) ;负责复垦及迹地恢复手 续办理并缴纳承担相关费用,并通过政府验收;负责本项目相关的各项外部协调事务并承担 相应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 交通通行、临时场地、供水供电、网络通讯、当地材料、当地 用工及运输、堆转运场、施工干扰、县乡(镇) 村协调、停电损失费用等, 配合招标人开展 相关对外协调工作。落实各级政府为满足工程实施需要关于防火、安全、防汛等相关措施承担费用。
(7)调试、试验、验收部分:包含调试(含线路调试、接入间隔调试、涉网调试、并 网等)、试验(含线路参数测定试验、接入间隔的一、二次试验等) 、测试、验收(含环保、 水保、消防、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试运、移交、质保以及 后评价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负责本项目与调度的涉网设备、电力监控、保 信子站、电能量采集、故障录波、SF6 监测等相关系统的接入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审查、 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等费用)。包含工程中所有常规试验、特殊试验及涉网试验并 承担费用。工程完工后, 临建设施投标人拆除、回收及迹地恢复, 须满足地方环保、水保验 收。负责配合钦北大直界排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主体承包人完成电站投产验收、启动 试运以及并网等相关工作。本标段投标人负责配合钦北大直界排农光互补光伏涉网手续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等)。
(8)质量检测及质量监督:负责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质量检测及质量监督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9)送出路径跨(穿)越其它电压等级线路所涉及的迁移、改造。
(10)合规性手续方面, 投标人除负责①项中所列内容外, 还应办理项目所涉其它合规 性手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爆破许可、采伐许可证办理、林地手续、复垦保证金缴纳及退 回办理、消防审查、防雷审查、森林防火保证金缴纳、质量监督及相关所有手续办理的工作及其相关费用缴纳及协调发生的费用等全部费用。
(11)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及协 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 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 但 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 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2)工作界面划分
钦北大直界排 100MW 农光互补光伏项目送出线路工程 220kV 升压站出线架构为界,架构内侧绝缘子不属于本工程, 架构外侧绝缘子及引流线和歌标变电站扩建间隔属于本工程。通信以二次设备舱调度综合配线屏(导引光缆在熔接终端盒处) 为界, 调度通信全物理通道建设均由送出承包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终端杆塔(龙门架)进入升压站(变电站)二次设备舱的导引光缆供应、导引光缆敷设、套管预埋、所有接头熔接、标记等。
(13)其他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 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 但它对于本项目的 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 也应由投标人提供, 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勘察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4 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满足《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 投标人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已竣工的 EPC 总承包 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已竣工 EPC 总承包业 绩,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 (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两个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 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 责任,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4.2 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3.2.1 和3.2.2 要求,近 5年须具有 2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3 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3.2.3 至 3.2.5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20kV 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已竣工施工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月 2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下同) ,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